台灣總統選舉目前採取「相對多數制(簡單多數制)」,即候選人中只要獲得最多票數(即便未過半)即可當選。台灣不採用「兩輪決選制(runoff voting)」,主要有以下幾個政治與制度面的原因與考量:

🔹 一、憲法與法律設計
台灣《憲法增修條文》第2條已明定,總統、副總統的選舉方式為「直接選舉,得票數最多者當選」,這即是相對多數制。

若要改為兩輪決選制,需修憲或修改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》,牽涉較高政治門檻,難度大。

🔹 二、政治現實考量
避免延長選舉周期與成本增加
兩輪決選制度需辦兩次選舉,涉及行政資源、人力與經費的投入,台灣選舉已非常頻繁,增加一輪選舉會加劇選務負擔。

維持選舉穩定性與社會動員強度
第二輪選舉可能引發更激烈的社會對立與動員,也會延長政治不確定性。

台灣政治版圖長期呈三強鼎立但仍可分勝負
雖有時出現第三勢力(如親民黨、民眾黨),但歷屆總統選舉結果,第一名候選人得票率通常都在40%以上,有相對穩定的民意基礎,較少出現極端懸殊的局面。

🔹 三、選舉文化與選民習慣
多數台灣選民熟悉現行制度,對兩輪選制理解有限。

若要更動制度,需要高度民意支持與政治共識,目前尚未形成明顯改革動能。

🔹 四、政黨算計與得失
在相對多數制下,小黨有機會成為關鍵少數,擁有政治談判籌碼;

大黨若有穩定基本盤,則傾向維持現制,避免風險;

推動兩輪制可能改變勝負結構,導致政黨間缺乏共識。

✅ 小結
台灣總統選舉不採兩輪決選制,主要是因為:

憲法明定得票最多者當選;

兩輪制需修法或修憲,程序困難;

政治現實與選舉文化不傾向更動;

改制將影響既有政黨利益,缺乏推動動力。

若未來第三勢力持續壯大,或出現選舉「三分天下」的結果使總統低票當選,引發民意質疑,才可能激起社會對兩輪制的改革聲浪。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Truer 的頭像
Truer

Truer 新聞時事評論家

Tru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)